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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艳芳遗嘱内容

梅艳芳遗嘱内容

拼音:méi yàn fāng yí zhǔ nèi róng

基本解释


 

梅艳芳遗嘱内容 -简介

香港天后梅艳芳已经离世8年了。8年后,她的遗嘱内容终于曝光,拒姓梅的人承继遗产。刘太形容梅当时显得很伤感,向她直言﹕“固然梅太(即梅妈)同我关系已经唔系咁好,尽少来往,但我觉得做女嘅要包容佢,供养佢一世,但为佢利益,唔可以一次过畀佢。”梅以为每月给7万元予梅妈已足够,梅又再感慨指出﹕“好可能梅太仲长命过我。”

刘太指出,梅提及其遗产安排时,表示希看她身故后梅妈可从遗产中取得生活费直至终老,但梅亦考虑梅妈不善理财,非常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过交给她而不作任何安排,会很快便会被花光,梅当时说﹕“唔想阿妈好快就一毫子都无,要做乞儿!”

对于其他家人,梅表现果断地说﹕“除咗佢(梅妈)之外,尽对唔愿意有任何资产落在其他姓梅的人手上。”梅一直觉得读大学“很巴闭”,遗憾自己当艺人多年,一直没有接受更高深的教育,所以希看给一点钱给子侄,让他们最最少完成大学学位。

指心灵低潮获宁波车施救

刘太续指出,梅当天亦提及要把两个物业送给一好朋友(后得悉是刘培基),又指她很敬重宁波车***,由于***曾在她心灵低潮的尽境中拯救她,故希看送一些东西给佛舍(后得悉是妙境佛学会),故刘太提议把佛舍定为“终极受益人”,即是在梅妈身故后,佛舍可得到梅所有遗产。

刘太后来根据梅的意愿,替梅预备遗嘱及信托契文件,并于12月3日带到养和医院给梅签署。由于刘太知道梅患病,故提议由梅的主诊医生当见证人,以证实梅签署文件时具精神行为能力,且明白及同意有关文件内容。

细听遗嘱内容频称“明白”

养和医院肿瘤科主管张文龙首先确认梅艳芳在2003年12月3日签署的遗嘱。他指整个过程历时45分钟,梅坐在沙发上,信托公司董事刘蔡秀莲向她解释内容后,梅神志清醒表示明白。

张文龙又表示自入院后,梅艳芳都喜欢朋友探访,常和好友倾谈近日的新闻,她也会定时看新闻、杂志和电视。法官询问梅是否很善于交际,医生回应称“是”。

代表梅妈的资深大律师欲质疑遗嘱和信托基金的合法性。张文龙承认自己没有留意刘蔡秀莲解释遗嘱的内容,因此不知道遗嘱的受益人,记忆中刘蔡秀莲先解释信托基金,才解释遗嘱,梅艳芳有向刘蔡秀莲提问。根据梅的说话和眼神等,医生认为她是在知道内容和受益人才签署。